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0-031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过公司
于 2020 年 4 月 30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股东大
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通过利润分配 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0,928,979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77,650,285.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二、本次实施的权 益分派方案
1、发放年度、发放范围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发放年度为 2019 年度,发放范围为公司全体股东。
2、含税及扣税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后 110,928,979
股为基数,其中回购股份 0 股,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7.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6.30 元;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 ,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
补缴税款 0.7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在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分红派息实施之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股权登记日与 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14 日(星期四),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15 日(星期五)。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1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通过股
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根据股份性质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2)根据股东账户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19 山东江诣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 02*****258 张俊霞
3 02*****755 赵福城
4 02*****583 孔令辉
5 02*****937 冯好真
注:在权益分派 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2020 年 5 月 7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14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 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 结算深圳分 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 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3、本次公司实施权益分派不涉及送(转)股份,本次权益分派不影响公司股本变化。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新华工业园双一路 1 号双一科技办公楼 4 楼证券部
邮编:253007
咨询联系人:马骏、王首扬
联系电话:0534-2267768
传真电话:0534-2600833
七、备查文件
1、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