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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03-15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6,071,4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726%)的股东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原名为鲁证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变更名称为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资本”)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6,071,48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726%)。

    2、持有本公司股份7,4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7421%)的股东江苏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高科投”)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2,21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泰资本、江苏高科投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        6,071,480              5.4726%

          (深圳)有限公司

  2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股      7,480,000              6.7421%

            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中泰资本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公司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6,071,480股,即不超过双一科技总股本的5.4726%。

    4、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109,440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不超过
2,218,880股)。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江苏高科投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公司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参与公司利润分配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预计所减持股份合计将不超过2,218,880股,即不超过双一科技总股本的2%。

    4、拟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不超过1,109,440股)。

    5、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与履行情况

    各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如下:

    江苏省高科技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资本股权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承诺:
    自双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在双一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任何双一科技的股份,也不由双一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公司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数量,并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公司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时除外;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复权处理,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要求;

    如果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声明擅自减持公司股份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违反上述减持声明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公司违反上述减持声明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如果本公司未按前条声明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的,则公司有权按照本公司应上交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应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高科投、中泰资本均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相关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江苏高科投、中泰资本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江苏高科投、中泰资本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江苏高科投、中泰资本均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江苏高科投、中泰资本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