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 2018-027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8 年 3 月 20 日,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18 年 4 月 1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办公
楼 3 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42 人,代表股份数 46,599,5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2045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 31 人,代表股份 5,104,0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7.3610 %。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 38
人,代表股份数 46,596,2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7.1997%。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4 人,代表股份数 3,3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48%。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关于 2017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18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6,599,59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
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5,104,092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白化勇律师、王斌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
具如下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
表决程序以及审议议案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 北京市大嘉(德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
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