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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0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8-010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一性、陈董述事或会重会大议遗召漏开。情况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

03月08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03月18

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董

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姚建美女士所作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

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17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

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公司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7年度全体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

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3、审议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17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观点,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10,547,475.9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11,384,315.8元,根据《公司章程》规

定,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138,431.58元;截至2017年12月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7,316,798.70元。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

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预案:

    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69,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6、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2017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编制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度公司业绩取得了较好的增长。公司2017年度财务

报表及附注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17年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7、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7年度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其在担

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且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8、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尹证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辞职后尹证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尹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鉴于尹证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尹证先生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张博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9、审议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截止 2017年12月31日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

制。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大信审字[2018]第3-00042号审计报告,董事会对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

《2017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

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和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12、审议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拟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69,34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

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公司章程》

第一章第六条原条款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9,340,000.00元”。现修订为:“公

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944,000.00元”《公司章程》第三章第十九条原条款为:“公司

的股份总数69,340,000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订为:“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10,944,000

股,均为普通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3、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方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0 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14、审议通过《提请召开公司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于 2018年04月11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

会。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