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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5

澄天伟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3-013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其 2022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较为熟悉公司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法定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 78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首席合伙人:梁春

    4、历史沿革: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
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
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 11 月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
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6、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司)。

    (二)人员信息

    1、目前合伙人数量:272 人

    2、截至 2022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 人

    (三)业务信息

    1、2021 年度业务总收入:309,837.89 万元

    2、2021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 万元

    3、2021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 万元

    4、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449 家

    5、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6、2021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 万元

    7、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8、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8 家

    (四)执业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2、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劼,1996 年 8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 8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 年 2 月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姝婷,2016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 10 月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 12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此前尚未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0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胡志刚,200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
1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2 年 11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报告超过 9 家次。

    (五)诚信记录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
监督管理措施 30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纪律处分 1 次;8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41 次、自律
监管措施 5 次、纪律处分 2 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最近三年无受到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六)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该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
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经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以往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职责,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审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职责,能够恪守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件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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