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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天伟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3

澄天伟业: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2-010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说明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855,452.56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53,726,787.92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5,372,678.79 元,母公司净利润减去法定盈余公积后,2021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48,354,109.13 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当公司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发生时,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15,6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5 元(含税),拟
分配现金红利合计 9,826,000 元(含税),占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可供分配的利润的 20.32%;本次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的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的需要拟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1 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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