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1-045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监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
及部分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景在军、宋嘉斌、蒋伟红、吴庆丽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副总经理景在军先生,董事宋嘉斌先生,监事会主席吴
庆丽女士,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蒋伟红女士计划自 2021 年 9 月 16 日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342,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161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景在军先生、宋嘉斌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股东吴庆丽女士、蒋伟红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均已过半;截至本公
告发布之日,股东吴庆丽女士和蒋伟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景在军、宋嘉斌减持计划进展的情况说明
1、减持股份情况
(1)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股东宋嘉斌先生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2)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股东景在军先生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2021 年 9 月 22 日 22.50 100,000 0.0865%
集中竞价
景在军 2021 年 9 月 23 日 22.60 100,000 0.0865%
合计 200,000 0.1730%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其孳息。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0,575,308 9.1482% 10,375,308 8.9752%
景在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643,828 2.2870% 2,443,828 2.114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931,480 6.8611% 7,931,480 6.8611%
二、股东吴庆丽、蒋伟红减持计划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股东吴庆丽、蒋伟红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1、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元/股) (股)
2021 年 9 月 22 日 22.70 5,000 0.0043%
2021 年 9 月 23 日 22.62 7,000 0.0061%
集中竞价
吴庆丽 2021 年 12 月 15 日 22.47 3,500 0.0030%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1.90 16,300 0.0141%
合计 31,800 0.0275%
2021 年 12 月 16 日 21.98 30,200 0.0261%
蒋伟红 集中竞价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1.47 1,600 0.0014%
合计 31,800 0.0275%
股份来源: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受让的股份及其孳息。
2、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 占总股
股数(股) 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27,500 0.1103% 95,700 0.0828%
吴庆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875 0.0276% 75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625 0.0827% 95,625 0.0827%
合计持有股份 127,500 0.1103% 95,700 0.0828%
蒋伟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875 0.0276% 75 0.00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5,625 0.0827% 95,625 0.0827%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股份减持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其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
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股东景在军、宋嘉
斌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股东吴庆丽女士、蒋伟红女士本次减持计划
已实施完毕。
3、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景在军先生、宋嘉斌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
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景在军、宋嘉斌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
函》;
2、股东吴庆丽女士、蒋伟红女士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