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9 证券简称:澄天伟业 公告编号:2020-054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宿迁澄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澄天伟业”)股份 1,341,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8%,相关计算已剔除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股东宿迁澄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澄天合伙”)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341,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8%,相关计算已剔除公司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2 日收到股东澄天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
澄天合伙,为公司特定股东,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公司实际控制人冯学裕先生持有澄天合伙 37.83%的合伙份额,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澄天合伙是冯学裕先生控制的合伙企业。
2、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澄天合伙持有公司股份 1,341,34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合伙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发起人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在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4、减持数量和比例:澄天合伙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1,341,349 股(若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该数量相应调整),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98%。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即 2020 年
12 月 28 日至 2021 年 6 月 27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
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所做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澄天合伙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承诺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1、本方计划长期持有公司股票,如若本方拟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通过澄天伟业在减持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方可在前述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所持有的澄天伟业的全部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澄天合伙严格履行了做出的上述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澄天合伙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持续关注其减持股份情况,并根据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 宿迁澄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澄天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