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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黑马: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2

创业黑马: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暨权益变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2-05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引入战略投资者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牛文文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为引入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投资人、推动上市公司战略发展,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牛文文先生,将以协议转让方式向战略投资人阮晋先生,转让所持 8,385,711 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2、本次拟转让的股份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若本次交易最终完成,受让方将成为公司 5%以上的股东,阮晋先生承诺将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有关规定。

  3、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协议转让,不涉及要约收购。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深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5、由于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牛文文先生(以下简称“转让方”或“甲方”)通知,获悉其与自然人阮晋先生(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签署了《股份
 转让协议》,双方有意结为战略合作伙伴,展开长期战略合作,以协议转让的形 式为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具体方式为牛文文先生将所持有的创业黑马 8,385,711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转让给阮晋先生。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战略合作暨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2 年 12 月 11 日,牛文文先生与阮晋先生共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本次转让方以协议转让方式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 8,385,711 股无 限售流通股及其相关的股东权益,占公司总股本的 5.01%,转让价格为 14.44 元 /股,股份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贰仟壹佰零捌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捌角肆分 (RMB121,089,666.84 元)。

    2、战略合作简况与本次股份转让目的

    阮晋先生拥有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投资管理经验及优质的产业项目资源, 之前与黑马创投基金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阮晋先生认同公司的业务模式和未来 发展前景,认同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愿与公司展开紧密合作,加大公司既定发 展战略推进力度,重点在公司已推进的自主产业链加速器及创投基金等业务方向 上提供资金、资源支持,建立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牛文文先生一直以来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本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有利于协助公司落实长期发展战略, 积极推动公司业务的加速发展及扩张,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壮大。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后,交易双方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  10,541,297  6.30%  2,155,586    1.29%
    牛文文

                  高管锁定股    31,623,889  18.89%  31,623,889  18.89%

  嘉乐文化    无限售条件股份  7,129,071  4.26%  7,129,071    4.26%
(牛文文控制)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例

    阮晋      无限售条件股份      67,950  0.04%  8,453,661    5.05%

 私募基金产品

(阮晋作为唯一  无限售条件股份    296,800  0.18%    296,800    0.18%
  持有人)

            合计              49,659,007  29.67%  49,659,007  29.67%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

    姓名:牛文文

    证件号码:11010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

    2、受让方

    姓名:阮晋

    证件号码:14240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

    经查询,本次交易双方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 名单,亦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的当事人

    甲方:牛文文

    乙方:阮晋

    (二)签署时间

    2022 年 12 月 11 日


  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8,385,711 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及其相关的股东权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1%。

    (四)转让价格

  双方同意以本协议签署日前 20 个交易日的上市公司股票成交均价为定价参考,协商确定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 14.44 元/股(以下简称“每股单价”),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贰仟壹佰零捌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捌角肆分(RMB121,089,666.84 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款”),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自本协议签署日至本次股份转让的过户交割日(以下简称“交割日”),上市公司因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发生股份数量变动的,标的股份的数量及每股单价应同时根据深交所除权除息规则作相应调整,但股份转让价款(121,089,666.84 元)及收购股份比例保持不变。

    (五)付款安排

  3.1 双方一致同意,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份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壹亿贰仟壹佰零捌万玖仟陆佰陆拾陆元捌角肆分(RMB121,089,666.84 元),分为以下三个步骤支付:

  3.1.1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壹个工作日内即 2022 年 12 月 12 日,乙方应将股
份转让价款人民币贰仟万元整(RMB20,000,000 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甲方收到乙方付款后应促使标的公司不晚于次日完成本次交易全部公告事项。
  3.1.2 乙方按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柒个工作日(即 12 月 20 日)与甲方取得深交
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孰早原则,将第二笔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叁仟万元(RMB30,000,000 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

  3.1.3 在全部转让条件具备双方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登”)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相关过户手续前两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剩余全
部 转 让 价 款 人 民 币 柒 仟 壹 佰 零 捌 万 玖 仟 陆 佰 陆 拾 陆 元 捌 角 肆 分
(RMB71,089,666.84 元)支付至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当
日或次日与乙方一起到中证登完成登记过户全部手续。

  甲方应在收到第 3.1 条项下股份转让价款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收款凭据。

    (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6.1 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收取标的股份转让价款。

  6.2 甲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配合乙方将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标的股份过户至乙方名下之日为本次股份转让的交割日。

  6.3 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取得标的股份。

  6.4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股份转让价款。

    (七)标的股份过户

  7.1 本协议签署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其他时间,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后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等限制转让的情形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查询业务表单,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与乙方共同配合,双方就标的股份的转让事宜向深交所提交合规性的确认申请。

  7.2 自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协议第 3.1.1 和第 3.1.2 条约定支付的 5000 万元
股份转让价款且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确认意见书后,甲方方可去办理本次股份转让相关税费缴付。自相关税费缴付完成后,甲方和乙方共同配合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标的股份的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八)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注:协议条款中对违约责任、交易税费、争议解决等具体内容做了明确约定。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影响

  本次协议转让后,牛文文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对公司日常经营、决策不会产生重大影
响。同时,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为公司引入重要战略股东,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及提升公司价值。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不得买卖公司股份的期间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履行承诺的情形。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就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3、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尚需通过深交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自公司股票首发上市后,牛文文原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29,892,324 股,持
股比例占公司原总股本 95,200,000 股的 31.40%。其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至 25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1,782,200 股创业黑马股票,累计减持比例为 1.87%。
  同时,鉴于 2021 年内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及 2022 年内分
别实施完毕了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第二类)激励计划第一期归属,公司总股本由 95,200,000 股增加至 167,379,464 股。因此,牛文文先生持股比例由 29.53%被稀释至 25.19%,被动稀释比例为 4.34%。

  5、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及时披露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双方按照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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