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2-020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2年4月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披露。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2022-018),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2 年 3 月 15 日的总股本
109,208,97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
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自预案披露至本公告披露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分红方案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未超过 2 个月。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09,208,976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63,813,464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4 月 1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4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4 月 1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
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 4 月 2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58 牛文文
2 08*****504 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6*****126 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用)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4 08*****525 安吉嘉乐文化传媒交流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2 年 4 月 20 日。
五、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1,083,343 19.31% 10,541,671 31,625,014 19.31%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1,083,343 19.31% 10,541,671 31,625,014 19.3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8,125,633 80.69% 44,062,817 132,188,450 80.69%
三、总股本 109,208,976 100.00% 54,604,488 163,813,464 100.00%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 163,813,464 股摊薄计算,2021 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 0.0697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将进行
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 7 号电通创意广场 2 号楼 B 区
咨询联系人:徐文峰、项颉
咨询电话:010-62691933
传真电话:010-6251030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