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1-047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于 2021年 7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基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7 号)核准,公司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4,008,976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8,399,935.84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310,834.0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4,089,101.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915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专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据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披露,公司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注
(万元)
1 产业加速服务云平台 57,651.00 21,408.91
合计 57,651.00 21,408.91
注:上述金额为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开展,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进行了调整。
三、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的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薪酬费用。根据银行的操作要求,人员薪酬要在公司基本户统一支付。
为了提高支付效率,计划使用公司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募投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人员安排,向人事、财务部门事先报备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名单。如有调整,实施部门应及时更新报备名单;
2、项目实施期间,实施人员每月薪酬可以在对应募投项目列支,由公司基本户统一支付;
3、人事部门按月编制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薪酬明细汇总表,经实施部门负责人确认,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
4、财务部门根据各募投项目实施人员薪酬明细汇总表,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于每月结束的次月 15日前将上个月从基本户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薪酬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
司基本户,并按月汇总通知保荐机构;
5、公司财务部做好明细台账,在台账中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基本户交易的时间、金额等;
6、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对相关事项予以配合。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实施,基于银行对工资发放账户的要求,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4、保荐机构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的相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创业黑马本次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基本户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