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19-048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披露,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6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95,2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7
月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7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9年7月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
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
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
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
年7月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股本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转增股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31,461,335 46.27% 12,584,534 44,045,869 46.27%
高管锁定股 - 0.00% - - 0.00%
首发前限售股 31,461,335 46.27% 12,584,534 44,045,869 46.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538,665 53.73% 14,615,466 51,154,131 53.73%
三、总股本 68,000,000 100.00% 27,200,000 95,200,000 100.00%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95,200,000股摊薄计算,2018年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14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7号电通创意广场2号楼B区
咨询联系人:张东、项颉
咨询电话:010-62691933
传真电话:010-6251030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