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12号文核准,招股说明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iheima.com),并置备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0.75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7月3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本次发行股票概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 1.00元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1,700万股,并且
发行股数: 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次发行股份全
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
接定价发行
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
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
发行对象: 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
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承销方式: 余额包销
发行日期: T日(网上申购日为2017年7月31日)
发行人联系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2号方正国际大厦6层
发行人联系电话: 010-62691933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楼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电话: 010-57601816、0755-82539215
发行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