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业黑马”、“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312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
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本次网上发行规模为1,7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0%。本次发行不进行老股转让。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0.75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7月31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8月2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时,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17年7月28日(T-1日,周五)14:00-17:00;
2、路演网站:全景网(网址:http://rsc.p5w.net/rsc/);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网址www.ccstock.cn)和发行人网站(网址www.iheima.com)查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