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205 号楼-1 至 7 层 101 内 706 室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38- 45 楼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
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创业板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
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
作出投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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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以及保荐人、 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承诺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
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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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二)发行股数,股东公开
发售股数
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 1,700 万股,本次发行股东不公开发售股
份。
(三)每股面值 1.00 元
(四)每股发行价格 【】元
(五)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六)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 6,800 万股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九)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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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提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
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全部内容。
一、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
牛文文先生作为股份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同时担任股份公司董
事,于此郑重承诺如下: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锁定期”)之
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
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
行的股份。
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
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
过上一年末本人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数量的 20%,减持行为将通过竞价交易以及
大宗交易的方式进行,本人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股份公司公告本次减持
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
若本人于本人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股票减
持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价”)。
本人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
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
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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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于本人担任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自股份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股
份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
或者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
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股
份公司所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剩余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
动延长 1 年。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股份公司有权扣留应
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股份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
红。
(二)其他股东持股锁定及减持承诺
1、持股 5%以上的创业嘉乐承诺: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
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
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
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若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 除届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或另有约定外, 本企业每年减持股份公司的股份数量将不超过上一年
末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份数量的 20%(减持至所持股份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
股时,可一次性全部减持)。减持的具体操作:减持时间、减持股价区间由本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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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届时本企业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若本企业于本企业承诺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公司股票, 股票
减持的价格应不低于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发行价”)。
本企业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时,将在减持时提前 3 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份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股份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承诺的
股票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股份公司所有, 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
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股份公司有权扣
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股份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
裁判、决定。
2、持股 5%以上的蓝创文化承诺: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
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不超
过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份的 100%;若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减持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本企业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股份
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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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股份公司所有, 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
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股份公司有权扣
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股份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
裁判、决定。
3、持股 5%以上的达晨创丰承诺: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
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若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不超
过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份的 100%;若本企业所持股份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减持,减持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本企业将至少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股份
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
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股份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
归股份公司所有, 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股份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
后自动延长 1 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股份公司有权扣
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股份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
现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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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
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
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
裁判、决定。
4、持股低于 5%的普华天勤、用友创新、苏州卓燝、前海中咨旗承诺:
在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
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
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