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8 需进行逐项表决。议案 4、议案 6、议案 10、
议案 11 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议案 7、议案 8、议案 9、议案 10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成康先生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15:30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镇萃智路一号车创置业广场 1
栋公司研发总部 20 楼大会议室
(七)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八)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8 日(星期三)
(九)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和相关议案的公告全文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
巨潮资讯网上。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6人,代表股份数72,665,749股,
占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8837%(截至股权登记
日,公司总股本为410,124,96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为
3,800,089股,该等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406,324,880股)。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数
1,529,4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4%。具体情况如下:
1、现场表决情况:
参加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71,136,289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5072%。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0人,代表股份数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4 人,代表股份数 1,529,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764%。其中中小投资者及代理人共 34 人,代表股份数 1,529,4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64%。
(二)出席会议的人员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的魏婉琪律师、欧世杰律师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657,2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21%;
反对票1,001,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782%;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
括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数1,529,460股。其中赞成票520,96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617%;反对票1,001,50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806%;弃权票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7%。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括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数1,529,460股。其中赞成票690,86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702%;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3721%;弃权票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7%。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827,1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59%;
反对票831,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44%;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543,6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58%;
反对票1,122,0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2%;弃权票0股,占
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
括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数1,529,460股。其中赞成票407,38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355%;反对票1,122,08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3645%;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71,687,44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37%;
反对票971,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67%;弃权票7,0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
本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包
括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数1,529,460股。其中赞成票551,160股,占出席会
议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0362%;反对票971,3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5061%;弃权票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77%。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