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东意发合伙企业在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
式已减持公司股份1,689,300股,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217,097,025股的
0.7781%;意发合伙企业拟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3月7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02,150股,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217,097,025股的
0.1852%。
公司股东意道合伙企业在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
式已减持公司股份100,000股,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217,097,025股的
0.0461%;意道合伙企业拟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3月7日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252,270股,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217,097,025股的
1.9587%。
一、前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0-079),公司股东永新县意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意
发合伙企业”)计划在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2,091,450股,占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
217,611,750股的0.9611%;公司股东永新县意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意道合伙企业”)计划在2020年9月2日至2020年12月1日期间以大
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352,235股,占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时公
司总股本217,611,750股的2%;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总股本217,097,025
(元/股)
股比例
2020 年 10 月 13 日 27.21 278,200 0.1281%
永新县意发企 集中竞价 2020 年 11 月 13 日 25.58 1,381,700 0.6364%
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 2020 年 12 月 1 日 24.44 29,400 0.0135%
合计 1,689,300 0.7781%
永新县意道企 大宗交易 2020年11月4日 25.26 100,000 0.0461%
业管理咨询中
心(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 0.0461%
3、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情况 减持后持有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 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总股本 217,097,025 总股本 217,097,025
(股) (股)
股比例 股比例
永新县意发企业管理
2,091,450 0.9634% 402,150 0.1852%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永新县意道企业管理
5,345,970 2.4625% 4,252,270 1.9587%
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份993,7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情况
2020年12月1日,公司接到股东意发合伙企业、意道合伙企业提交的《关于
所持赛意信息股份的减持计划通知》,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本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本217,097,025股比例
永新县意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02,150股 0.1852%
永新县意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4,252,270股 1.9587%
2、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意发合伙企业、意道合伙企业为公司上市前骨干员工的股
权激励持股平台,本次减持是基于员工获取部分资金提升生活品质的需要,有利
于激励骨干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意发合伙企业拟减持402,150股;意道合伙企业拟减
持4,252,270股
(4)减持期间(不超过未来6个月):2020年12月7日至2021年3月7日
(5)减持方式:意发合伙企业、意道合伙企业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意发合伙企业、意道合伙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及履
行情况如下:
(1)关于股份锁定、持股意向、减持意向及减持价格的承诺
①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
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
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企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减持及减
持数量。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本企业
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并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
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未履行
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如下:
本人/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作出及披露的
公开承诺构成本人/企业的义务,若未能履行,则:本人/企业将及时向发行人说
明原因由发行人公告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同时采取或接
受以下措施以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① 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
② 提出并实施新的承诺或补救措施;
③ 如因未履行承诺而获得收益,则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
④造成投资者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截至本公告日,意发合伙企业、意道合伙企业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2、意发合伙企业、意道合伙企业的前次减持情况及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前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差异。本
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情况,并将严格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意发合伙企业、意道合伙企业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
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
响;
5、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意发合伙企业、意道合伙企业将根
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四、备查文件
1、永新县意发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所持赛意信息
股份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通知》、《关于所持赛意信息股份的减持计划通知》;
2、永新县意道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所持赛意信息
股份的减持计划期限届满通知》、《关于所持赛意信息股份的减持计划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