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及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赛意
信息”)于2019年6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
购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第
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两项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
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
独立意见。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锦天城律师”)出具
了《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荣正咨询”)就《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18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
案》。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投票权。锦天城律师出具了《上
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之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广州赛意信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3、公司已在内部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8
年6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此外,监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8年7月2日出具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18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对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进行了公告。本激励计划获得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18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
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以2018年7月1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40名激励对
象(不含预留部分)首次授予342.96万股限制性股票。锦天城律师出具了《上
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授予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荣正咨询就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18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以下简称“中登深圳”)通知,中登深圳已于2018年10月29日完成了对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审核与登记工作。
7、201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
的议案》、《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
案》以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出
具了独立意见,锦天城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调整方法
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并于2019年5月31日实施完毕,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5,121,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5股。因此,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由112.1万股
调整为168.15万股。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之“第十四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
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做相应的调整。”现对部
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情
况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P=P0÷(1+n)
其中: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P0为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
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2、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
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购
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数量由112.1万股调整为168.15万股,回购价格由
14.79元/股调整为9.7933元/股。
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
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
购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
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赛意信息本次关于取消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调整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实施的法律障碍;赛意信息本次关于取消授予
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数量及回购价格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授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等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赛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