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2-054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 人,注册会计师 1,45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30 人。
信永中和 2021 年度业务收入为 36.74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6.9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54 亿元。2021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58 家,收费总额 4.5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2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
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7 亿元。
近三年,信永中和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
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2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 人次和纪律处分 0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钟宇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 2019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5 家。
(2)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张玉虎先生,200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相关审计业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从2021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3)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宋保军先生,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度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超过 1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等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合伙人于 2020 年 8 月 19 日,因执业某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年报审计项
目时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受到深圳证监局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2020 年 12 月 29日因执业某上市公司 2019 年度年报审计项目存在部分程序执行不够充分等问题受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已整改完毕。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等情况,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依据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聘请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
计、募集资金专项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审计等业务,审计费用为75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5 万元。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
因此,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 事前认可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本次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将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专业能力和经验,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为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其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因此,独立董事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信永中和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