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7 月 1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7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7 月 11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第三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5
出席现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2,121,166
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34.6810%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0
通过网络投票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0
参与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0000%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1
中小股东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947,625
出席会议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1097%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吴加维先生、陈奕纯女士、吴雄仰先生、陈丹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 关于提名吴加维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表决结果:当选。
1.02 关于提名陈奕纯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03 关于提名吴雄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1.04 关于提名陈丹华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2.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文先生、柯东洲先生、康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 关于提名杨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2.02 关于提名柯东洲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2.03 关于提名康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 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月燕女士、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吴婉霞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01 关于提名刘月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3.02 关于提名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表决结果:当选。
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6.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121,16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947,62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石力律师、金川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