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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24

智动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2-028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査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加维先生、陈奕纯女士、吴雄仰先生、陈丹华女士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杨文先生、柯东洲先生、康立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康立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杨文先生、柯东洲先生、康立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与职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6 月 24 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加维,男,197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副总经理、
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吴加维先生持有公司股票47,879,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03%。吴加维先生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陈奕纯女士系夫妻关系,吴加维先生和陈奕纯女士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加维先生与公司董事吴雄仰先生系父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吴加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加维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陈奕纯,女,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总经理、
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陈奕纯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1,006,35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44%。陈奕纯女士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吴加维先生系夫妻关系,陈奕纯女士和吴加维先生二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陈奕纯女士与公司董事吴雄仰先生系母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陈奕纯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奕纯女士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吴雄仰,男,199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任广东阿特斯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斯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6 月任广东度润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日,吴雄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吴雄仰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吴加维先生系父子关系。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陈奕纯女士系母子关系。除上述情形外,吴雄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雄仰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陈丹华,女,1982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公司董事、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陈丹华女士通过云南智轩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26,409 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20,000 股,合计持有 1,346,40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陈丹华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丹华女士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文,男,1981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
中共党员。深圳大学金融学硕士生导师、理论经济学博士生导师、金融学博士后导师,深圳市联得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冰川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 2021 年 6 月任深圳市乾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19 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杨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杨文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柯东洲,男,1987 年生,中国国籍,深圳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无
境外居留权。曾任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坪山大队中队长、法制员,广东如智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现任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执业律师,2019年 2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柯东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柯东洲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
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3.康立,女,197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师范大学世界经
济专业博士。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湖南昊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亚特兰大西乔治亚大学访问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讲师、维尼健康(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康立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康立女士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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