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做如下修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6,575.224 万元。 26,562.424 万元。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额 为 第 十 八 条 公 司 的 股 份 总 额 为
26,575.224 万股,均为普通股。 26,562.424 万股,均为普通股。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生效。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