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1-025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05,026,899.69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
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442,667,449.89 元,母公司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76,747,831.40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5,
752,24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共
计派发 10,630,089.60 元。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发生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况,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