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0-131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股东吴加和、吴雄驰与深圳市远致瑞信混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远致瑞信”)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份协议转让概述
2020 年 11 月 14 日,公司股东吴加和、吴雄驰与远致瑞信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协议约定上述股东将其合计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10,430,520 股以 20
元/股的价格转让给远致瑞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6 日在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的相关公告。
2020 年 12 月 03 日,公司收到上述股东提供的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
记手续,过户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02 日。
二、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各方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吴加和 8,199,757 4.0111 0 0.0000
吴雄驰 2,230,763 1.0912 0 0.0000
远致瑞信 0 0.0000 10,430,520 5.1024
注:以上“占总股本的比例”中总股本为 204,424,800 股,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 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协议转让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远致瑞信持有公司 10,430,52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为 5.1024%,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方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2 月 0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