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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86 深市 智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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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动力: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5-30

智动力:关于回购注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0-067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05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 名原激励对象曾腾飞、周冰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合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9,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从 204,464,000 股变更为 204,424,800 股。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开始实施,采用限制性股
票作为激励工具,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00.00 万股,占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520 万股的 3.9936%。其中首次授予 428.55 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520 万股的3.4229%,预留 71.45 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2,520 万股的0.5707%,预留部分占授予权益总额的 14.2900%。

  2018 年 02 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进行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象为 87 人,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28.55 万股,授予价格为 11.46 元/股,

授予日为 2018 年 02 月 06 日。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放弃认购其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00 股,因此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对象调整为86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428.3万股,激励对象包括公司的董事及高管、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3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      40%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条件如下: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18-2020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公司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为未扣除本次股份支付费用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在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各年度,根据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考核,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考核结果对应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档,具体如下:

  考核结果          A              B              C              D

  评价标准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解锁比例          100%            100%            80%            0%

  若激励对象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 A - C 档,则激励对象可按比例解锁当
期限制性股票。若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 D(不合格),则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当期应解锁份额由公司回购注销。

    二、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7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18 年 02 月 0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于 2018 年 02 月 06 日完成了公司 2017 年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86 名激
励对象获授 428.3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5、公司于 2018 年 07 月 05 日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总股
本 129,483,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 股。基于上
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 2017 年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86 名激励对象获授 428.3 万股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685.28 万股。

  6、2018 年 0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激励对象郑人豪、邓翔共 2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上述2 人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24,8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7.1625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 2,326,380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均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18 年 10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调整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 2017 年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84 名,持有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共计 652.8 万股。

  7、2019 年 0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3 名原激励对象李杰、朱海鸿、周
石岐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股权激励资格,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608,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考核年度(2018 年度),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未能达标,根据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对 81 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考核年度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1,77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384,000 股。

  2019 年 05 月 31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关于
公司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 2017 年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 81 名,持有股权激励
限制性股票共计 414.4 万股。

  8、2020 年 03 月 0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的激励对象共 79 名,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59,200 股。

  9、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
认,公司于 2020 年 03 月 18 日完成了公司 2017 年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 79 名激
励对象可解锁的 1,759,2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工作。

  10、2020 年 05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 2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共计 39,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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