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0-033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 年 03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03 月 27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03 月 27 日上午 0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03 月 27 日上午 09:15—2020 年 03 月 27 日下午 15:00。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 10 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第三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4
出席现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5,692,766
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46.8018%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1
通过网络投票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00
参与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0006%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2
中小股东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527,725
出席会议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3.1926%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
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
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95,694,066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6,527,725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的刘中祥律师、简增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
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九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