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合并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为357,734,439.13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25,160,232.03元,2019年度本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129,274,180.20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4,464,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323 元(含税),
共计派发 12,928,258.72 元。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发生股本总数变动的情况,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与本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提交《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公司 2019 年母公
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225,160,232.03 元。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4,464,000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323 元(含税),共计派发12,928,258.72 元(含税)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3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