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1241 号)核准,公司获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30 万股,发行价格每股 9.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93,907,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48,907,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45,000,000.00 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1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471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9 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 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2,086,833.48 元。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0 元。
综上,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为 244,310,969.69 元,
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为 1,732,784.71 元,募集资金汇率调整
为 1,149,644.67 元,募集资金结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转至公司基本户
1,272,170.35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销户,
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及国信证券股份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国信证券股份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官井头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惠州智动力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在募集资金的使用过程中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已经全部完成销户手续,并将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72,170.35 元转入公司基本户。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相关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账户 注销前账户余额 注销日期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39170188000067758 685,371.01 2019.12.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753669223760 73.67 2019.12.04
中国银行胡志明市分行 100000600233317 13,182.98 2019.12.0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755926761810301 0 2019.12.18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9170188000076694 61,014.52 2019.12.2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车公庙支行 39170188000078303 498,246.85 2019.12.20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凤岗官井头支行 44295101040005506 14,281.32 2019.12.26
合计 1,272,170.3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手机盖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原材料、新技术 和新工艺的研发提供技术支撑,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不断提升技术能力和竞争力。 因不直接产生经济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公告》,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 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提高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 营效率及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将全资子公司智动力精密技术(越南)有限 公司及东莞智动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智动力”、“东莞智动力”) 增加为“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的实施主体,考虑到越南智动力和东莞智动力的注册地点为越南及东莞市,增加 其为实施主体后,本次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越南及东莞市。
(五)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 7,576.10 万元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 17.1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64 号《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审核报告》。
(六)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 2019 年度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 2019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 1,272,170.35 元转入
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毕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手续。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 2019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 年 7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方案》,同意公司为进
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根据未来发展战略以及消费电子行业近年
的实际发展状况并从企业经营实际出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
或用途。本次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总 投 资 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占总筹资额
(万元) (万元) 的比例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 消费电子产品功能性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54,503.52 17,000.00 69.39%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67.37 800.00 3.27%
二、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 手机盖板建设项目 10,143.39 5,500.00 22.45%
4 手机盖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200.00 1,200.00 4.90%
合计 71,314.28 24,500.00 100.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表 1: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首次公开发行)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03 月 06 日
附表 1:
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500.00 本年度投入 1,2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