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9-039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9年05月31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2019年05月31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6,84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06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06月12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9年06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9年06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638 吴加维
2 02*****641 陈奕纯
3 02*****920 吴雄驰
4 01*****931 吴加和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9年06月03日至登记日:2019年06月11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小布二路10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鄢芷
咨询电话:0769-89890150
传真:0769-8989015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6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