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8-027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05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05月15日—2018年05月16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16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05月15日下午15:00—2018年05月16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凤岗镇官井头村小布二路10号东莞智动力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动力”)第二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加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具体出席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人数 4
出席现场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8,398,245股
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29.6550%
通过网络投票参与会议的股东人数 4
通过网络投票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0,600股
参与会议的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0.0236%
中小股东及代理人出席人数 7
中小股东
所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8,503,854股
出席会议情况
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6.5675%
注:中小股东为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8,428,745.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A股
00
8,503,754.0 99.9988% 100 0.0012%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8,428,745.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A股
00
8,503,754.0 99.9988% 100 0.0012%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8,428,745.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A股
00
8,503,754.0 99.9988% 100 0.0012%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8,428,745. 99.9997% 100 0.0003% 0 0.0000%
A股
00
8,503,754.0 99.9988% 100 0.0012% 0 0.0000%
中小投资者
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8,428,745. 99.9997% 0 0.0000% 100 0.0003%
A股
00
8,503,754.0 99.9988% 0 0.0000% 100 0.0012%
中小投资者
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8,425,645. 99.9917% 3,100 0.0081% 100 0.0003%
A股
00
8,500,654.0 99.9624% 3,100 0.0365% 100 0.0012%
中小投资者
0
注:票数所占比例分别为占各类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38,428,745. 99.9997% 0 0.0000% 100 0.0003%
A股
00
8,503,754.0 99.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