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6 证券简称:智动力 公告编号:2018-006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02月
0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7年12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7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2018年02月0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激励
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及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原87人调整为86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量由原500万股调整为499.75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8.55万股调整为428.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71.45万股不变,调整后预留部分比例为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14.2971%,预留部分不超过授予权益总额的20.00%。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认为,本次对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授予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和本次授予涉及的对象和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已经满足《管理办法》《备忘录》第8号和《激励计划(草案)》所规定的授予条件;本次授予尚需依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股票授予登记等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关于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调整和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动力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