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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德生物: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7

艾德生物: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1-032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5月7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5月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7日9:15-15:00。

    4、股权登记日:2021年4月28日(星期三)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39号公司1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LI-MOU ZHENG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4人,代表股份99,651,1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92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83,520,8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7.654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130,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2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21,547,3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1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417,0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4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16,130,2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272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49,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49,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3、《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49,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4、《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49,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49,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5%;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7%;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3%;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6、《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49,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为由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7、《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150,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976%;反对496,6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84%;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该议案为由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并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046,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6764%;反对496,6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051%;弃权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86%。

    8、《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365,4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33%;反对284,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52%;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1,6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6741%;反对284,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9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9、《关于 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49,2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4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2%;反对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10、《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9,649,6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1,545,8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江志君律师、张世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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