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5 证券简称:艾德生物 公告编号:2019-036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2019年4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15:00至2019年4月16日15:00期间。
4、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9日(星期二)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海沧区鼎山路39号公司1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LI-MOUZHENG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97,122,0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4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66,782,6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376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30,339,4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1.069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5人,代表股份28,764,875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19.97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497,02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1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22,267,8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5.463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参会股东审议,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12,5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03%;反对9,4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5,4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71%;反对9,4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2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64,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2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64,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21,8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64,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3%;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072,1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87%;反对49,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1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15,0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67%;反对49,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5,436,5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2646%;反对1,685,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7354%;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7,079,4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1406%;反对1,685,4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85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97,118,53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该议案表决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61,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78%;反对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指派江志君律师、张世骏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厦门艾德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