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4 证券简称:中石科技 公告编号:2019-069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提示公告
股东北京盛景未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石科技”)于 2019
年 9 月 24 日接到股东北京盛景未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景未名”)的《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告知函》中称:由于投资原因,盛景未名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不超过5,041,008 股,即不超过中石科技总股本的 2%。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石科技股份总数的 1%,即不超过2,520,504 股;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中石科技股份总数的 2%,即不超过 5,041,008 股(若自中石科技股票上市至减持前中石科技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盛景未名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止 2019 年 9 月 25 日):盛景未名持有本公司股份
10,5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17%。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减持计划
1. 拟减持的原因:投资原因。
2. 拟减持的股份来源:盛景未名于中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
的中石科技股份,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3. 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盛景未名本次拟减持不超过 5,041,008
股,即不超过中石科技总股本的 2%。
4. 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
大宗交易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5.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 价格区间: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中石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时的发行价(若自中石科技股票上市至减持前中石科技有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
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 减持承诺情况
盛景未名所持有的中石科技股票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 持的股份不超过锁定期满所持有中石科技股份的 100%。
盛景未名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台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减持中石科技股票。在减持中石科技股份时,将提 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中石科技发出相关公告。
盛景未名所持公司股份已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披露的承诺不存在差异。
三、相关风险提示
1.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盛景未名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
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 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盛景未名承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后续出台了关于减持股份的其他规定,将严格按
照规定执行。
3. 盛景未名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
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4. 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盛景未名严格遵守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中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