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1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将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9,743,567.68 元,其中母
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 19,784,897.62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并
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17,333,520.02 元,其中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22,932,471.44 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7,333,520.02元。
公司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深入践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在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现拟定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30,894,391 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3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7,016,270.83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相关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司目前未进
行股份回购,没有股份回购专用账户。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实际经营、现金流状况、资本公积及未来发展情况等因素作出的,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和内幕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3、公司 2024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