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21-101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到公司董事
严洁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其配偶梁杰先生存在短线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形,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严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1,263,000
股,梁杰先生系严洁女士的配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45,000 股,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数量 1,308,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7%。
经核查,梁杰先生因误操作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交易明细如下:
交易时间 交易方向 交易方式 成交数量(股) 成交均价(元/股) 成交金额(元)
2021 年 11 卖出 集中竞价 72,000 49.340 3,552,482
月 12 日
2021 年 12 卖出 集中竞价 60,000 57.836 3,470,151
月 23 日
2021 年 12 卖出 集中竞价 30,000 59.813 1,794,400
月 30 日
2021 年 12 买入 集中竞价 5,000 61.053 305,265
月 30 日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梁杰先生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行为构成短线交易。上述短线交易所获盈利为 2235 元,计算公式:(卖出最高价格-买入最低价格)*短线交易股份数量=(61.50-61.053)*5,000=2235 元。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相关情况,严洁女士及其配偶梁杰先生亦积极配合核查相关事项。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措施如下:
1、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2021 年 12 月 30 日,梁杰先生已将本次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人民币 2235 元全
部上缴公司。
2、本次短线交易及违规减持行为系梁杰先生操作失误造成,不具有主观故意,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梁杰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此次事项的严重性,对因操作构成短线交易而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操作,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严洁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督促义务深表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
3、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认真学习《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切实管理好股票账户,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备查文件
1、严洁女士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买卖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
2、短线交易所得收益的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