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19-016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4月18日11:00在海特科技园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8日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陈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陈亚先生向与会董事作《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简称“《报告》”),《报告》对2018年度公司工作的主要方面,包括公司治理、企业制度建设、重大项目进展、经营管理工作等进行了回顾、总结,并依据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公司内外环境的变化提出了公司2019年经营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任务。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公司董事会秘书向董事会作《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李长爱女士、陈勇先生、汪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公司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后实现营业收入590,873,499.48元,净利润91,464,026.87元,少数股东损益-2,673,718.4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4,137,745.34元,按公司法要求应提取盈余公积0元,年初未分配利润为490,191,342.58元,已分配利润为31,006,512元,年末未分配利润额为553,322,575.93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于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2018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重大影响,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文件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19)010589号《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90,873,499.48元,净利润91,464,026.87元。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如下分配方案:公司以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3,355,040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红利2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
配公司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于2019年4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自我评价结果如下: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公司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审
计机构。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2019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尚需提请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14:30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特科技园会议室召开,《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