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集团 公告编号:2024-070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
公司控股股东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华”)
与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群英”)所持本公
司部分股份质押、解除质押及质押延期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占其 占公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 所持 司总 是否 是否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押数量 股份 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万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股) (% (% 押
) )
无锡 是 350 9.15 0.32 否 是 2024/8/ 2025/8/ 国泰君安证券 补充
群英 7 7 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
2、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股东名称 股东或第一 质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万股) 比例 比例
一致行动人 (%) (%)
无锡朴华 是 343 2.71 0.32 2023/10/12 2024/8/8 国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3、股东股份质押延期的情况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延 占其 占公
是否为控股 期购回 所持 司总 是否 是否 延期后
股东 股东或第一 数量 股份 股本 为限 为补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大股东及其 (万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一致行动人 股) (% (% 押
) )
无锡 是 1276 33.36 1.18 否 否 2023/8/ 2025/8/ 国泰君安证券 质押
群英 8 7 股份有限公司 延期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持股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东名称 数量 (%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万股) ) (万 (万 (% (%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 ) (万股) (% (万 (%
) 股) )
无锡朴华 12640.266 11.64 8,427.2 8,084.2 63.96 7.45 0 0 0 0
5 5
徐长军 3828.6207 3.53 2286 2286 59.71 2.11 2286 100 585.465 37.95
5
无锡群英 3824.542 3.52 2076 2426 63.43 2.23 0 0 0 0
无锡杰华
投资合伙 3079.6126 2.84 1926 1926 62.54 1.77 0 0 0 0
企业(有
限合伙)
无锡易朴
投资合伙 2884.5519 2.66 1877 1877 65.07 1.73 0 0 0 0
企业(有
限合伙)
无锡曦杰
智诚投资
合伙企业 2664.6277 2.45 1868 1868 70.10 1.72 0 0 0 0
(有限合
伙)
无锡富赡
投资合伙 982.334 0.90 0 0 0 0 0 0 0 0
企业(有
限合伙)
无锡羲华 578.604 0.53 0 0 0 0 0 0 0 0
投资合伙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持股 比例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份限售和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股东名称 数量 (%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冻结、标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万股) ) (万 (万 (% (% 记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股) 股) ) ) (万股) (% (万 (%
) 股) )
企业(有
限合伙)
无锡道元
投资合伙 419.526 0.39 0 0 0 0 0 0 0 0
企业(有
限合伙)
合计 30902.6849 28.46 18,460. 18,467. 59.76 17.01 2286 12.38 585.465 4.71
25 25 5
注:表中股份限售为高管锁定股。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本公司
股份 30,902.6849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6%,累计质押股份数占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9.76%。
本次补充质押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
或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
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