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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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1,147,000 股。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回购股份审议与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所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90)、2023 年 8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4)等相关公告。
2023 年 8 月 31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 1,470,000 股,并于 2023 年 9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
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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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17)。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
的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9,725,700 股。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 1%暨回购
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公司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3 年
8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0 月 30 日。截至前述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1,147,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62%,最高成交价
为 22.0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6.96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29,448,206.95 元(不
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
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与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业务发展前景、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盈利能力的基础上,拟对本次回购股份 11,147,000 股全部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2023 年 5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回购 2 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 195,000股限制性股票并予以注销(以下简称“前次变动”)。目前,前次变动的限制性股票尚未注销完毕。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以及前次变动的限制性股票均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
35,805,174 3.26 35,610,174 3.28
股
二、无限售
1,061,090,334 96.74 1,049,943,334 96.72
条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1,096,895,508 100 1,085,553,508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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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本次变动前股份数量及比例数据以 2023 年 11 月 7 日数据测算,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
本次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系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是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与持续增长价值的考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规定,审议与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并将有关议案提交给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