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7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元) 652,692,873.73 840,107,471.21 -2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20,069,422.58 51,398,337.62 -60.95%
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428,835.41 47,219,733.76 -92.74%
(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139,029,256.98 -445,537,721.70 68.80%
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9 0.049 -6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9 0.049 -61.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9% 0.80% -0.51%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元) 9,571,072,859.54 9,780,429,180.05 -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 7,065,240,020.69 6,812,411,679.88 3.71%
者权益(元)
1、一季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源互联网业务保持快速发展。截至 2023 年一季度末,“新电途”聚合充电平台充
电设备覆盖量超过 80 万,单季度新增充电设备超 10 万,平台注册用户达到 650 万,新增用户超过 100
万,平台聚合充电量近 7 亿度,月度充电量环比持续提升,3 月份公共充电市占率超过 10%,一季度充电服务分成收入同比实现翻倍以上增长,经营亏损对上市公司影响约 1,600 万元,营销补贴效率不断提升;“新耀”光伏云平台新接入分布式光伏电站超 11,000 座、容量约 700MW;能源运营业务高速发展,电力交易规模约 5,000 万度。
报告期内,公司电网相关的能源数字化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约 20%,新签订单实现同比 30%以上的
增长,业务推进节奏加快。围绕能源电力行业数字化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市场化改革,公司全面参与多个省新一代营销系统、采集系统、负荷管理系统、能源大数据和电动汽车充电桩平台的推广、建设与运营支撑。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精简非电网的能源数字化业务,盈利质量明显改善。
报告期内,互联网电视的平台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互联网电视的智能终端业务受客户采购节奏、定价等因素影响较大,2022 年智能终端销量呈现前高后低的表现,一季度收入达到 2.7 亿元,报告期内,智能终端销量同比出现较大下滑,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约 1.7 亿元、利润减少 5,000 多万元,预计二季度销量将逐步提升,全年智能终端业务将保持平稳。
2、环境、社会及管治:
3 月 31 日,公司发布《朗新科技 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详细披露了朗新科技在践行
可持续发展的实践和成果。以领先的数字化能力和丰富的能源运营场景,助力能源转型和碳中和事业的发展。朗新科技产业园“CPU 空间”一期已于 2022 年底落成并投入使用,产业园集光伏、储能、充电于一体,全方位构筑绿色低碳园区样板。
3 月,朗新科技正式加入阳光诚信联盟,成为联盟会员单位,积极倡导企业诚信经营,营造阳光、
诚信的职场氛围,推广廉洁与合规的文化,积极建设诚信经营、清正廉洁的商业环境,共同构筑科技反
腐败、反欺诈、反假冒伪劣的安全长城。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
权益金额
是 □否
本报告期
支付的优先股股利(元) 0.00
支付的永续债利息(元) 0.00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0183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本报告期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 11,848,569.93
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
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 21,283.10
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321,579.27
支出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5,972,963.18
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0,480.3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680,169.39
合计 16,640,587.1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优惠金额 2,614,549.17 元,转融通证券利息收益 3,358,414.01 元。该两项收入都具有偶发性、不确定性,故定义为非经常性损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2011年 10月
13日发出《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财税[2011]100号),本集团销
售的经认证的自行开发软件在获得主管税
务机关审批并按 13%税率(2019 年 4 月 1
日前,本集团适用于 16%销项税率)征
增值税即征即退 301,287.27 收增值税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
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前述即征即退
的增值税退税被计入本集团的其他收益,
本集团认为该等增值税退税属于与本集团
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