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0 -056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增持股份及增持计划的公告
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徐长军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徐长军先生于 2020 年 5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20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0%;
2、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部分);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0 年 5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收到公
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徐长军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其于
2020 年 5 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徐长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
2、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3、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减持过公司股票。
二、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战略规划和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徐长军先生实施了本次增持行为。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本次增持的数量与比例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股数 增持均价 占总股本
(股) (元/股) 比例
徐长军 竞价交易 2020 年 5 月 18 日 202,200 16.71 0.020%
本次增持前,徐长军通过直接持股,并与郑新标一起通过控股股东无锡朴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朴华”)、无锡群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群英”)持股,且通过与一致行动人无锡富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道元”)、无锡杰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杰华”)、无锡曦杰智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曦杰”)和无锡易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无锡易朴”)合计控制发行人355,140,649 股,持股比例为 34.79%。
本次增持后,徐长军通过直接持股,并与郑新标一起通过控股股东无锡朴华、无锡群英持股,且通过与一致行动人无锡富赡、无锡羲华、无锡道元、无锡杰华、无锡曦杰和无锡易朴合计控制发行人 355,342,849 股,持股比例为 34.81%。
四、后续增持计划
1、增持股份的金额: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本次增持部分)。
2、增持计划的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5 元/股,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3、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2020 年 5 月 18 日起 6 个月内(注:在增持期间
内,如存在敏感期、窗口期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能增持的期间,则增持期间顺延)。
4、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6、徐长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买卖股票的相关规定。
五、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2、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徐长军先生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