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9-110
朗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
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72.14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11%。
2、本次股票期权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3、本次行权事宜需在有关机构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4、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 147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72.14 万份,现对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
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8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18 年 9 月 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18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六)2018 年 10 月 15 日,公司 2018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七)2018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数量为 385.80 万份。
(八)2019 年 5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 16.369 元/股。
(九)2019 年 10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13 日实施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股份总
数 431,720,86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81 元。
根据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五章中行权价格
的调整方法”的相关条款,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6.450 元/股调整为 16.369 元/股。
此外,公司 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原 13 名激励对象
因个人原因申请辞职,目前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251,000 股股票期权后续将会办理注销手续。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交易日当日止可申请行权所获总量的20%。2018年10月26日,股票期权登记完成,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将于2019年10月26日届满。
(二)满足行权条件情况的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
1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
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
2 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件。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17 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15%。 公司 2018 年净利
上述“净利润”指 标计算 以扣 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 的归属 润为 17,346.3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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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且不考虑 增长率为 45.2%,公司
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 的影响, 业绩考核达标。
同时需要剔除公司发行股份收购的业务在收 购当年所
形成的净利润
业务单元业绩考核要求: 各业务单元实际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行权期,按年度设定业绩 业 绩 完 成 率 均 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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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 100%,当期 可以全部
定。 行权。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2018 年度,除 13
根据公司现有考核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 个人绩效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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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达标。 因离职,其余 147 名激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 核评价表 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 象行权的 均为“良好”及以上 ,均
比例: 满足 100%行权条件。
评价
S A B C D
标准
对应 符合 有待
卓越 优秀 良好
等级 预 改进
行权
100% 100% 1 0% 60% 0%
比例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 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设定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将于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满后按照《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第一个行权期的相关行权事宜。
四、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安排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涉及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