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上海云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21名股东所持有的易视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视腾科技”)100%股权和上海云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无锡朴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所持有的邦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道科技”)50%股权。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未发生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因此不存在上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购买、出售资产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上市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之签字盖章页)
徐长军 郑新标 林栋梁
张明平 彭知平 倪行军
谢德仁 梅生伟 穆钢
赵国栋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