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公司完成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工作,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8年8月1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18年9月3日,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四)2018年9月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五)2018年9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
(六)2018年10月15日,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8年9月3日;
(三)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6.45元/份;
(四)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160人,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385.80万份。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权数量 期权总数的
本的比例
(万份) 比例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160人) 385.80 100.00% 0.93%
合计(160人) 385.80 100.00% 0.93%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20%
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行权期 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六)股票期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行权,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股票期权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
第一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5%;
第二个行权期
股票期权
以2017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60%。
第三个行权期
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不考虑相关股权激励成本及其所得税费用对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业务单元的业绩考核按照上述行权期,按年度设定业绩考核目标。业绩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
考核结果 实际业绩完成情况 行权处理方式
P≥100%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达标 的股票份额全部行权
70%≤P<100%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的股票份额×S”,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以下条件满足任一条: 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
不达标 的股票份额不能行权,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
1、P<70%;2、未满足风控目标;销
“P”指各业务单元当期实际业绩完成率,S为当期行权的股票份额比例,计算方法由公司决定。
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完成业绩目标70%及以上的,才能全额或者部分行权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对应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当期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完成业绩目标70%以下的,公司将对该业务单元内激励对象所获授的股票期权当期计划行权份额进行注销。
业务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业务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3、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管理层、人力资源部和相关业务部门将负责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绩效考评的执行过程和结果,并依照审核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业务单元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可行权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比例:
评价标准 S A B C D
对应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符合预期 有待改进
行权比例 100% 100% 100% 6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30.9603万份,因而公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160人,实际授予数量为385.80万份,占授予前公司总股本41,673.6300万股的0.93%。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
四、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朗新JLC1
(二)期权代码:036318
(三)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8年10月26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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