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682 证券简称:朗新科技 公告编号:2018-048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8年4月2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
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16,760,300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1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
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9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
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2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1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
5月14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5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院北辰时代大厦1801
咨询联系人:王慎勇、季悦
咨询电话:010-82430888
传真电话:010-82430999
特此公告。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