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创造奇迹 执着成就梦想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3-011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 年公司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4,601,481.34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0,478,210.03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639,152.45元,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8,843,075.15 元,公司资本公积为1,358,345,820.0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结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20 元(含税),送红
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支付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的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采用股票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以股东合理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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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回报和维持适当股本规模为前提,并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相关承诺。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