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2-085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
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的 2,353,995.33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100 号”文《关于核准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1,89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7.46 元。截至 2017 年
7 月 2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29,994,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8,577,223.30 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1,416,776.70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 ZB11796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与专项使用管理,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和 IPO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金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18 年 8 月 15 日,
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鼎元新能源汽车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海通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已满。2021 年 3
月 25 日,海通证券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
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香洲 656900235210669 活期 2,102,639.33
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 44050164933609666666 活期 251,356.00
行
合计 2,353,995.33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24,750.78
万元(包括利息投入 0.15 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5,031.32 万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35.40 万元(累计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875.82 万元),存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235.40 万元。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鉴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新能源汽车控制系统建设项目”已建
成并投入使用,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余额为 235.40
万元,主要为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相关质保金。由于质保金支付周期相对较长,为更好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续如需支付相关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剩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已基本实施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的
2,353,995.33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金额,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注销。后续如需支付相关质保金等款项,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五、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剩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需求,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六、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董事会经审议,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的 2,353,995.33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本次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当前市场环境、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及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和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权利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部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账户销户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