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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搏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29

英搏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22-069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179 号文批复,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928,879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48.99 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6,315,782.21 元,扣除发行费用 13,123,740.80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3,192,041.4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 ZB11366 号验资报告。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珠海生产基地技术改造及产能扩张项目    40,985.14          40,985.14

  2    山东菏泽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产业园项    35,767.43          32,767.43
        目(二期)

  3    珠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3,879.01          13,879.01

  4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8,687.63

                  合计                      100,631.58          96,319.20

    注 1:2022 年 7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其中将补充流动资金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 8,687.63 万元。

    注 2:上表各分项之和与合计数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

  上述闲置自有资金将主要选择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3)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或大额存单等,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产品收益归公司所有。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效率,增加存款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存款利率按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约定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存款期限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金支付进度而定,随时取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额度不含协定存款。

  公司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改变存款本身性质,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已建立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

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对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投资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募集资金适度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本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并将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已经过公司于 2022 年 7 月2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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