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1 证券简称:英搏尔 公告编号:2018-020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1.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由2018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分红派息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17年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人民币现金6.000000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6.0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月1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利润分配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1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首发前限售股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初领取。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2日至登记日2018年5月1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有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六路7号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6-6860880
咨询联系人:邓柳明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