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80 证券简称:隆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4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12月16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0)等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并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5年1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18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8%,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8.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951,9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截至上月末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2025年1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0,4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0.08%,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8.16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4,951,9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专项贷款调整情况
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公司自有资金。2024年11月26日,公司取得中国建设银行无锡分行的《贷款承诺函》。根据回购专项贷款最新政策,公司已于近日与中国建设银行无锡蠡湖支行签署了《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本次回购专项贷款期限由“壹年”调整为“叁拾陆个月”。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中国建设银行股票回购增持贷款合同具体的主要内容如下:
借款人(甲方):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贷款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蠡湖支行
1、借款金额: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金额大写)壹亿元整。
2、借款用途:甲方应将借款用于支付回购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款和费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甲方应落实专款专用,不得将借款用于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3、借款期限:本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叁拾陆个月。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2 月 5 日